税收助力新时代贵州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点击次数:904 发布时间:2023-1-2

党的二十大举旗定向,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下,贵州省税务系统把税收现代化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中进行新的思考、谋划和推进,确定了以高质量税收工作全力服务贵州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本文拟从税收助力贵州培育新兴产业、提升综合经济实力、促进绿色发展、开展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面脱贫等方面,总结税收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通过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行思考。


一、领悟中国式现代化对税收工作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税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税收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比如: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强调地方发展能力、减轻企业负担等关键性问题,提出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促进社会分配方面,指出要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支持对外开放方面,倡议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税收理论创新成果,为税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贵州省税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锚定贵州高质量发展主战略主定位,抓好组织收入强化财力保障,落实减税降费稳定市场主体,创新税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税收改革激发发展动能,倾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落实绿色税费制度助推绿色发展,书写贵州“千年之变”的税务篇章。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五个鲜明的“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新的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通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综合运用包括财税在内的各种政策工具,做大“蛋糕”,夯实经济基础;通过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的有效发挥,分好“蛋糕”,逐步减少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推进共同富裕,是税收作为治国理政重要手段的应有之义。税务部门必须紧跟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以各项税收工作的提档升级,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贵州省税务系统将奋力推进税收创新性发展、引领性发展、探索性发展,奋力书写新时代新征程贵州税收现代化新篇章。


二、税收服务贵州发展“黄金十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创造了赶超跨越的“黄金十年”,实现了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3—2021年,贵州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4%,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高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年均增速居全国第二位。在贵州省的跨越式发展进程中,税务部门积极作为,在贵州省培育新兴产业、提升综合经济实力、促进绿色发展、开展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面脱贫等方面系统性、全面性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一)以创新理念引领发展,税收助力打造大数据的时代名片


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在数字时代,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可以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一个经济系统中的创新能力,主要来自于蕴含较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要素的创新产业。加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完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利于降低创业和生产成本,对冲创新风险,进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着力打造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现代创新产业集群,着重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让大数据成为世界认识贵州的靓丽名片。经过多年谋划,贵州建成全国首个省级政务数据“一云一网一平台”,省级政府电子服务能力综合指数位列全国第一。获批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成为“东数西算”八大枢纽之一,建成每秒1.34亿亿次贵安超算中心,综合算力位居全国“第一方阵”,贵阳已经成为全球聚集超大型数据中心最多的地区之一。2015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落户贵州,已经成为大数据领域的国际性盛会、世界级平台。数字经济的发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推动经济结构升级。贵州省数字经济增速连续7年全国第一,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2017年的23.6%提升至2021年的34.0%。


在贵州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税收政策精准发力,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点。根据经济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企业研发投入较多、前期收益回收较慢等特点,贵州省税务部门严格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等政策,为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出实招,取得良好效果。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升级发展动能。2017—2021年,贵州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33.35亿元,同期,全省3630户企业共投入技术研发费用296.18 亿元,年均增长35.38%。研发投入的快速增长不断带动贵州省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升级与利润增长,助力数字企业做大做强。二是税收政策助力数字经济释放发展潜能。截至2021年年底,贵州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不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下同)登记户数共22.56万户。2017—2021年期间此类企业共计享受减免税收优惠达152.87亿元,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13.07亿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减免61.72亿元。同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由1077.1亿元增长到1525.6亿元,年均增长9.09%;五年间税收收入年均增长5%,其中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产品制造业的税收收入占比分别达到61.1%和22.33%。2022年1—10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首次成为贵州省十大支柱税源行业。在近年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境外需求降低等因素冲击下,税收政策为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筑起“防波堤”,抵挡了成长期的风浪,降低了创新探索的风险,为数字经济在贵州省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以协调理念统筹发展,税收助力综合经济实现跃升


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税收作为政府开展宏观调控、引导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综合经济实力实现赶超进位的历史性跨越。针对贵州省区域发展不协调、不沿海不沿边、欠发达等问题,贵州省税务系统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税收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成长,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助力综合经济进位赶超。2012—2021年,贵州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连续10年位居全国前列,累计地区生产总值是上一个十年(2002—2011年)的4.5倍,经济总量和税收收入总量居全国的位次分别由第26 位、第30位提升到第22位、第26位。2021年贵州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586.42亿元,是2012年的2.9倍;同期,税收收入总量达到2 619.99亿元,较2012年的1308.62亿元翻了一番。2018年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2018—2021年贵州省税务系统征收非税收入及社会保险费共计3146.5亿元,为托牢民生底线、助力社会事业发展等提供坚实保障。2012—2021年十年间贵州省减税降费共计3956 亿元,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地理位置、地形条件等不利因素对贵州省经济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为贵州省实现历史性的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作出重要贡献。2022年以来,面对超预期困难因素的冲击,贵州省税务系统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截至2022 年10月,贵州省各类市场主体享受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共计649.29亿元,税收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态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以绿色理念助力发展,绿色税费制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纯粹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发地约束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行为,即市场失灵,必须通过包括税收在内的手段对涉及环境、资源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和引导,积极构建覆盖资源开采、资源消耗、资源性产品进出口、资源使用后污染排放等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与其他调控工具“耦合”实施,方能形成引导绿色发展的合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将优良生态环境转化成为贵州省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全省绿色经济占比由2017年的37.4%提高到2021年的45.0%,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连续获得“优秀”等次。针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市场失灵问题,贵州省税务系统积极构建绿色税费体系,切实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等政策,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让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2017—2021年贵州省促进绿色生态发展关联行业共享受减免税110.71亿元,其中鼓励资源综合利用38.81亿元、促进节能环保和环境保护等59.53亿元、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减免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12.37亿元,有力推动了贵州绿色产业发展。二是绿色税费制度在正向激励的同时反向规制。2017—2021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收”规模达到519.82亿元,2018—2021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绿色非税收入”共计达到938.81亿元,有效引导企业从被动减排到主动支持环保。在贵州自然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的情况下,“绿色税收”规模由2017年的183.87亿元降至2021年的56.95亿元。与此同时,2017—2021年全省各级政府及企业购进促进绿色生态产品及服务共计284.6亿元。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税务系统将税收工具作为绿色发展的“助推器”与“防火墙”,阻挡市场失灵风险的外溢,有力推动了贵州省的绿色发展。


(四)以开放理念推动发展,税收促进交通运输跨越发展


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交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交通基础设施作为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直接经济效益不显著的公共产品,不仅需要政府和社会合力投入大量资金,而且在市场环境下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还面临着不低于各类营利性工程项目的平均成本,其中就包括税费。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充分的税费优惠,是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公共产品供给成本、畅通开放渠道的直接要求,也是进一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需要。


新时代十年间,贵州省交上一份“小省办大交通”的优秀答卷,为自身实现在全国一盘棋中的同步协调发展夯实基础。贵州省率先在西部实现县县通高速,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从2012年的2630公里提高到2021年的8010公里。世界高桥前100名中有近一半在贵州省。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从无到有,贵阳市已成为全国重要高铁枢纽,2021年高速铁路里程达1609公里,形成连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川渝滇的快速通道。贵州省实现从“千沟万壑”到“高速平原”的重大跨越,交通运输成为老百姓获得感最强的领域之一。贵州省税务系统针对交通运输“瓶颈制约”等问题,切实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号)等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支持贵州省“大交通”建设,助推贵州省交通运输实现从“瓶颈制约”到“总体缓解”、再到“基本适应”的历史性转变。2017—2021年贵州全省享受支持交通建设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及税额分别由9.53万户次、7.06亿元增长到21.53万户次、26.37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22.6%、39.02%。2022年1—10月,贵州省交通工程建筑及交通运输业税收减免规模共计48.18亿元,惠及54.6万户次。2022年4—10月,1123户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纳税人共获得留抵退税达215.44亿元,占新政策实施以来留抵退税总额的43.81%。税收政策优惠力度空前,以真金白银助发展、保顺畅,有力促进了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又带动贵州地方经济的发展。2017—2021年贵州县域经济税收收入从1284.04亿元增加到1520.10亿元,年均增长4.31%。同时,税收政策扶持下的“大交通”建设,正在不断丰富和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的联结,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2021 年,贵州省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均为2012年的1.5倍。2017—2021年贵州省增值税发票开票销售总额从2.12万亿元增加至3.69万亿元,年均增长14.93%。2021年贵州省际贸易额达2.26万亿元,是2017年的1.87倍,年均增长16.97%。


(五)以共享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税费优惠助力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在当代中国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各地区、各行业人民群众理应共享发展的红利。税收作为政府参与社会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手段,在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调剂余缺、均衡收入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构成了社会治理体系中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不可或缺的重要政策工具。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行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的总体要求。截至2020年11月,贵州省6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92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92万群众搬出大山,减贫人数、易地扶贫搬迁人数为全国之最,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贵州精彩篇章。2021年起,贵州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首次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综合评价为“好”。新时代的多彩贵州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实现了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转变。针对贵州省贫困人口多、历史欠账多等问题,贵州省税务系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严格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等政策,助力占全国脱贫人数近十分之一的贵州省贫困群众与全国同步实现总体小康。贵州省税务系统围绕实行发展生产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补偿扶贫、发展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用好用足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政策精准惠及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和扶持脱贫的产业、企业。2017—2020年贵州省66个贫困县的纳税人共2446.3万户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费达427.48亿元,年均增长22.95%。其中,促进区域及各项事业发展共计减免197.51亿元,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转制升级及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共计减免125.02亿元,支持“三农”及文化教育体育、改善民生和促进节能环保共计减免91.21亿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共计减免13.62亿元。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增强内生动力。2021年贵州省66个贫困县享受税收优惠规模达199.01亿元,同比增长50.29%。三是推动特色产业发展。2017—2021年,在全省66个贫困县中,为农业提供服务的企业共纳税339.16亿元,年均增长4.98%;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制造业企业共纳税499.26亿元,年均增长17.39%。税收数据反映出贵州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成效,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情况来看,2017—2021年贵州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从5468元增长至6963元,保持稳步增长。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人数比重分别下降3.78个、4.77个百分点;中收入群体、中高收入群体则分别增长1.85个、5.76个百分点,贫富差距逐渐缩小。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为贵州省贫困地区脱贫摘帽提供了有力支持,更进一步为这些地区迈过能力贫困和机会贫困的鸿沟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不断巩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三、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以税收现代化服务贵州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贵州省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赋予贵州“四新”的重大使命,为贵州省发展擘画了新蓝图、明确了新方位。2022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项目化部署,为贵州省明确了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法规函〔2022〕131号)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指导和支持贵州省税务局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贡献税务力量。贵州省税务局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方案》(黔税函〔2022〕147号),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细化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助力贵州“四区一高地”建设。贵州省税务系统将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提高税收治理能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引导提高纳税遵从度,有效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以税收现代化服务多彩贵州现代化。


一是着眼创新发展,助力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中国建设探索经验。《意见》赋予贵州省“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的任务,贵州省税务系统将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数字产业强链行动”“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繁荣发展”等方面,通过精准实施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助力科技创新。大力支持贵州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持续实施省级高层次人才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筑巢引凤;助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以及山地特色旅游产品打造;助力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数字强链补链延链行动,助力建成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聚焦协调发展,助力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探索路径。《意见》赋予贵州省“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任务,贵州省税务系统将从“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力,助力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配合做好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配合建立“矿业权出让+登记”制度,完善“净矿出让”机制;配合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健全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减免出让收益和相关税收等激励机制;探索战略性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新机制;积极推进把数据交易纳入数据确权范围;落实企业改制重组税收政策,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白酒企业营销体制改革提供税收政策服务;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税收激励政策,支持开展对高成长性大中型国有科技型企业采取股权期权激励试点;做优“黔诚税悦”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降低办税缴费成本,引导提高纳税遵从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三是立足绿色发展,助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落实绿色税费制度,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意见》赋予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任务,贵州省税务系统将从“改善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低碳循环发展”等方面,落实绿色税费制度,助力贵州省低碳循环发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家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新型电池、涂料、废矿物油再生油品等税费优惠政策,促进绿色发展;推广城镇垃圾处理费、供水费、污水处理费“三费合一”征收模式,提高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率;配合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促进环境资源有效配置;支持赤水河流域等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与长江、珠江中下游地区建立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推动绿色发展、永续发展。


四是推动开放发展,助力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升级版。《意见》赋予贵州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任务,贵州省税务系统将从“促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畅通对内对外开放通道”“推进开放平台建设”“加强区域互动合作”等方面助力贵州开放型经济建设:加强国际税收协定、递延纳税等政策宣传辅导,为“引进来”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协助国家税务总局完善《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体系,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国别税收指引;落实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改备查方式,提高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便捷性;推进“强省会”战略实施,优化离境退税政策实施;为推动扩大机电产品、绿色低碳化工产品以及特色农产品出口提供“一对一”绿色通道退税服务;助力交通强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速出口退税,助力外向型企业发展;支持贵州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积极对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


五是放眼共享发展,助力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走具有贵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意见》赋予贵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的任务,贵州省税务系统将从“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助力贵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走具有贵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乡村振兴捐赠等六个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做好茶叶、辣椒、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加工行业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运用税收大数据做好特色产品产供销分析,助力“贵品出山”;落实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优化初次分配,完善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机制,高效落实国家税费支持政策,着力发展产业、促进广泛就业;保障再次分配,完善地方税体系,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持续改进税费收入质量监控工作机制,夯实财力保障;鼓励三次分配,落实慈善信托税收制度,创新优化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机制,促进慈善渠道多样化发展。多维度发力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在这一进程中,贵州省税务系统着力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起到了独特且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跨入新征程,贵州省税务系统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高税收治理能力,落实税制改革举措,健全地方税体系,聚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做优主责主业,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引导提高纳税遵从度,推动贵州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税收现代化服务多彩贵州现代化。